休宁县齐云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NCG2016051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休宁县齐云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休宁县齐云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含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预算:62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货物。
3.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原厂授权书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xnztb.gov.cn/xnxweb网站新版网上招投标栏注册会员后缴纳工本费200元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注册会员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9-2351030),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于2016年9月2日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休宁支行
帐 号: 2210501021000007310000104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9时00分,地点: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原财政局大楼)四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休宁县招投标网(www.xnztb. gov.cn)、休宁县政府网(www.xiuning. gov.cn)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赵 韪
联系电话:0559-751229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市建设集团7楼)
联系人:张 健
电 话:0559-2180990
九、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
单位地址: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
邮 编:2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