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6年8月11日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编号:LYZC2016-129)已由辽府函[2016]13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辽源市公用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参与竞标。
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位于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两岸、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及其他规划范围等,其中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区位处于辽源市城区南端,距城市中心区约3公里。具体位置为横四路、横九路、纵七路、纵九路、横五路综合管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位于仙人河两岸。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地下综合管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再计入。以及其他规划范围内改造、新建的地下综合管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再计入。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政府指定公司与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辽源市南部新城、仙人河、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及规划范围内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内容,并获得入廊企业付费收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整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其中,本项目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已发包建设内容由项目公司作为发包方继承原工程合同的继续实施。
本项目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涉及投资、融资及运营维护的范围为:辽源市南部新城横四路、横九路、纵七路、纵九路、横五路综合管廊,共约9.375km,估算总投资约为93465.41万元,详细内容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入廊管线种类 | 长度(公里) |
1 | 横四路 | 电力、通信、热力、给水、中水 | 1.234 |
2 | 横五路 | 电力、通信、热力、给水、中水 | 1.234 |
3 | 横九路 | 电力、通信、热力、给水、中水 | 1.1 |
4 | 纵七路 | 电力、通信、热力、给水、中水 | 2.936 |
5 | 纵九路 | 电力、通信、热力、给水、中水 | 2.871 |
| 合计 | | 9.375 |
本项目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涉及投资、建设、融资及运营维护的综合管廊为仙人河东西两岸共11处地下综合管廊,管廊总长7002米,管廊形式为单舱和双舱,入廊管线有中水管线、通信管线和供热管线,预留污水管线;1座管廊监控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中水管线13074m,管径DN300;供热管线4602m×2,管径DN700;通信管线13074延米,以及其他附属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39023.33万元。
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及规划范围内的地下综合管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计入。
本项目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估算总投资约为93465.41万元,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估算总投资约为139023.33万元,合计232488.74万元。
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及规划范围内的地下综合管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计入。
本项目运作结构主要为整体采取“管廊打捆+PPP”的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具体如下:
(1)市政府指定辽源市公用事业局(下称“市公用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指定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部分工程发包工作。
(2)辽源市公用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以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择项目合作社会资本(社会投资人)。
(3)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6500万元,其中政府方公司出资21300万元,占比45.8%;中选社会资本出资25200万元,占比54.2%。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185988.74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80%。后续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及规划范围内的地下综合管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计入,由政府方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按上述比例增资至相应注册资本。
(4)辽源市公用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的特许经营权。本项目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已发包建设内容由项目公司变更原工程合同主体,仍由原施工方实施。
(5)各管线入廊企业(部门)与项目公司签署的管线入廊协议由政府方协调相关企业签署。
(6)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融资约185988.74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80%。后续东辽河、渭津河、梨树河、南部新城横七路、福镇大路等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待确定总投资后,由项目公司按需增加相应融资额度。
(7)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相应风险,负责本项目内综合管廊相关设施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及更新。
(8)项目公司通过向入廊企业收取廊位租赁费、管廊日常维护费以及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取得收入,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等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9)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公用设施的产权和所有权益、土地使用权(若有)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合作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应具备相应项目经验,通过与政府授权公司合资经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本项目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已发包建设内容由项目公司作为发包方继承原工程合同的继续实施。
本项目主要标的为:本项目拟确定特许经营权、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总投资、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出资额等作为边界条件,以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要求政府每年提供的管廊服务费(包括入廊企业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两部分)总额的报价作为主要标的,并结合施工方案、融资方案及其成本、运营方案等因素综合评标。
参与项目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条件:社会资本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有有效的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截至2015年底,企业净资产3亿元以上;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意向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为准);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至少具备上述三项中的两项)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廊、桥梁、隧道、地铁)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每位成员都需出具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含)柒名。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应成立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某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4)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对申请人资质及业绩的要求。且牵头方法人非特殊情况不可变更。联合体中牵头方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每一成员单独提供净资产证明资料,联合体净资产以联合体每一成员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所占股份比例之和计算,联合体成员净资产之和不低于3亿元;联合体每一成员单独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文件,以联合体每一成员银行授信额度乘以其在联合体所占股份比例之和计算,联合体成员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低于20亿元。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资格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9时00分至2016年8月18日16时30分,投标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602室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2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6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本次资格预审公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招标人:辽源市公用事业局
地址: 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901号
联系人: 李笑天
电话: 0437-6167602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亮
电话:0437-3338016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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