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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监控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0: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条件

郑州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监控管理系统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海关关务保障处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监控管理系统项目

2.2 采购编号:GJGL-16034

2.3 项目投资:约20万元

2.4 采购内容:通过该项目实现保税仓库及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入口审批、风险布控、核查核销、预警等业务功能。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7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一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4.1 请供应商于2016年08月12日至08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承诺;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海关关务保障处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9959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525556852、0371-63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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