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新机场轨道线社会化引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机场轨道线社会化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机场轨道线社会化引资项目
项目编号:201605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桂秋
项目联系电话:67805858-150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
联系方式:李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桂秋、姚江红67805858-150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1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新机场轨道线位于北京南部三环以外区域,是北京市交通线网中连接中心城与新机场的轨道交通线路。本期工程南起新机场本期用地界地南侧,北至草桥站站后折返线。线路全长 41.36km(K2+500~K43+860),其中地下线和U型槽 23.65km,高架和路基段17.71km。局部线路与新机场高速采用共构方式布置。本期共设3座车站,1座车辆段。
项目总投资约292.63亿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部分总投资约173.61亿元。采用PPP模式由京投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特许经营。
项目特许期分为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建设期:约35个月(2016年11月1日-2019年9月19日);特许经营期:从全线贯通试运营日起,期限为30年,计划全线贯通试运营日期:2019年9月20日。
新机场轨道线按照建设内容划分为A和B两部分,A部分投资额约为119.02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0.67%,主要包括新机场线前期工程、站前广场、草桥站(含城市航站楼)和新机场北航站楼站相关工程;B部分为除A部分以外的建设内容,投资额约为173.61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9.33%。主要包括新机场线B部分的前期专项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设施等。具体分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5《A、B两部分的内容分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此要求)。2资质要求2.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专业建设施工任务的,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要求。)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均需要满足此要求。)3能力和业绩要求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底净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加权总和计算。)3.2近三年(2013~2015)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其成立年度前对应年度的近三年(2013~2015)控股母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控股母公司需满足上述条件。)3.3具有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3.4近五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此要求。)3.5近十年(200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作为投资人累计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3.6近十年(200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累计完成4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任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3.7营业范围中含有地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或相应表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需满足此要求。)3.8具有超大城市(《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文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业绩或试运行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需满足此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单独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参加不同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此要求。)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如下内容:5.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8家。5.2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接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5.4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5.5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6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纸质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详细内容见招标项目基本概况附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以及北京市交通委(www.bjjtw.gov.cn)网站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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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8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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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