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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423-201608-501004-000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顺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QY16FSHG08003

二、项目名称:丰顺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包一人民币 20 万元;包二人民币 21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五个工作日。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8月12日8:30起至2016年8月18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丰顺县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丰顺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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