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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Z516025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57583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2-28097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小姐0752-5758338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6025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607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拓展完善建设

1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提供有效内的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10时30分(注:10:00至10: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9789

传真:/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提供有效内的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6.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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