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房山区教委2016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教委2016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教委2016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项目联系电话:56057600-80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杨工 010-89359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楠 56057600-80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房山区教委2016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3、项目规模:对房山区教委下属69所学校进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预估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1.5亿元。
4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以20年的运营收入作为投资回报。
5、招标内容:中标方负责本项目供热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包括:外围电力设施的报装、建设改造,原燃煤锅炉拆、除固体电热蓄能锅炉设备、辅机设备、控制系统、供暖站内管网、配电设备、控制系统的添置、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及更换,根据项目需要进行供暖站房的改扩建以及供热管网和末端的局部改造和维护。建设完成后,供暖站的供热运营由中标方负责,包括:满足招标方合同约定的采暖需求,供暖站内设备机供热管网的维护、检修工作,供暖站向招标方提供供热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水费、电费、人工费、维护及材料费。本项目供热运营服务期限为20年,运营期限内中标方拥有供暖站建设范围内使用权和经营权,并拥有因装修改造、设备添置所形成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经营期满后,中标方无偿以供热站当时状况移交所有固定设备资产给招标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类似项目投资建设(含外围电力设施的报装、建设改造)、运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8、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提供一个北京地区同类型业绩合同,同类型项目指已签订合同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含外围电力设施的报装、建设改造)、运营业绩;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是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明确牵头人和内部分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资金由中标人自筹,以20年的运营收入作为投资回报。预估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1.5亿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