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部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对第一看守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分二包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部门采购,欢迎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兰机管采2016jz-347
二、项目内容:第一看守所位于城关区九州大道
第一包:主要包括1、看守所院内干部食堂、值班室、配电室、水泵房铲除原内墙涂料重新粉刷乳胶漆。2、干警办公楼铲除原内墙涂料重新粉刷乳胶漆,外墙拆除瓷砖墙裙,新做50毫米厚聚苯乙烯板保温并重新粉刷乳胶漆,拆除原铝合金窗重新安装断桥隔热铝合金平开窗。3、服务部综合楼、劳动厂房、在押人员食堂、锅炉房、提审会见室铲除内墙涂料重新粉刷乳胶漆(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主要包括更换室内外给水管道、热水供回水管道、开水管道以及消防管道。给水系统继续采用原有供水方式,热水与开水由锅炉房供给;给水、热水、热水会水、开水管道采用新型聚丙烯塑料管(PP-R管),室外给水管采用聚乙烯PE塑料管,消防管道室内采用镀锌无缝钢管、室外采用热镀锌钢管等 ;水平主管道在地沟内敷设,新建57.5米砖砌管沟及6座消防井并安装地下水泵结合器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
第一包77.83万元;第二包105.37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凡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前,携带报名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领取)以及法人授权书或委托函,前往兰州市公安局404室登记后在302室免费获取,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8月11日-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六、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包,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二包,复印件);
5、省外企业需在甘备案。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30
九、投、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安局办公楼304室(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十、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警官 13399311286
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安局部门集中采购
代理机构人及联系方式:高一峰 0931-5168158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兰州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