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信息中心莆田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用房变配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用房变配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用房变配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6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信息中心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林小姐 0594-6728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用途 |
1 | 1-1 | 莆田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用房变配电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756105.00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允许由一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和一家高低压柜设备生产厂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并由高低压柜设备生产厂家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营业执照中需明确注明系高低压柜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61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3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