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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

PPP项目投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持本投标邀请函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并就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RSGP2016-01-114

三、项目性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四、项目授权主体:乳山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地址及实施内容

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实施内容包括能源路绿化工程、环城北路绿化工程、新华街东段绿化工程、疏港路南段绿化工程、金碃岭公园绿化工程、银滩东部海岸带景观建设工程及潮汐湖环湖路绿化工程7部分内容在合作期(含建设期)内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经过初步估算,建设总投资约为55475万元。

3、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为10年(含2年建设期),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5、项目付费机制

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在合作期内,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项目的建设验收结果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6、项目公司的设立

(1)本项目须设立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2)乳山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乳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在乳山市成立项目公司。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即不低于16642.5万元,其中乳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的股权比例为1:9,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只有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并经评审合格的编号为一、二、三、四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核的申请人不具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仅面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作为发售对象。

2、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领取地点1: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15室(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地点2: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室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请走东大门);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乳山市胜利街3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孙 哲

联系电话:0631-6652593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5室

联系人:王青东  苏世财  康生红

联系方式:0531-83196323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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