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已经区政府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2项目编号:WLZY-2016-ZG043
2.3项目概况: 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白河以北中心城区区域开展运行。
2.4标段划分: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文化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二标段:人民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三标段:工业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四标段:车站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1-4标段经营期限为3年)
第五标段:以上四条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的临时停车泊位划线、编号及停车标识牌等设置;
第六标段:对第五标段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三级(含暂定级)及以上物业资质或具有类似经营许可的专营公司;
3.1.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有“停车管理服务”相关内容;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投诉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费用支付方式:每标段中标单位产生后,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将第1年的经营权出让费用汇入卧龙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之后每年交款按第一年交费时间为截止日。中标单位按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停车管理服务所得收入除上交国家规定的税费等费用外,剩余部分为中标单位所有。
3.1.8允许一个企业多标段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中多个标段按标段顺序来确定最终中标标段。按标段顺序以序号小的标段优先。
3.1.9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本地行政部门备案。
五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相关交通划线工程的企业。
3.2.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察看现场,了解现场及周边情况,熟悉场地使用空间以及道路楼距等情况,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作出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各种借口提出额外费用、索赔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3.2.3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所有的材料和施工做法应按国家和当地省市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等相关施工规范、规定、质量标准进行。
3.2.4本标段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等大包干方式、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本标段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具体实施安排需按招标人要求落实。
六标段资质要求:
3.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2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第一、二、三、四标段管理要求
4.1中标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采用人工收费形式向占用停车泊位的停车者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4.2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取得的停车泊位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引发的法律责任,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投资经营管理其取得经营权的停车泊位并按要求做好泊位线、标牌等相关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对交付使用的泊位线、标牌等相关设施如有受到损坏,需于正式经营前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修缮(费用自负),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
5.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 10 日至2016年 8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5.2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办公室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情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情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如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六标段另需携带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10.联系方式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7-67778855
网 址:www.nywlzy.com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8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7-6117998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2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5637790980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已经区政府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2项目编号:WLZY-2016-ZG043
2.3项目概况: 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白河以北中心城区区域开展运行。
2.4标段划分: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文化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二标段:人民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三标段:工业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第四标段:车站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
(1-4标段经营期限为3年)
第五标段:以上四条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的临时停车泊位划线、编号及停车标识牌等设置;
第六标段:对第五标段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三级(含暂定级)及以上物业资质或具有类似经营许可的专营公司;
3.1.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有“停车管理服务”相关内容;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投诉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费用支付方式:每标段中标单位产生后,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将第1年的经营权出让费用汇入卧龙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之后每年交款按第一年交费时间为截止日。中标单位按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停车管理服务所得收入除上交国家规定的税费等费用外,剩余部分为中标单位所有。
3.1.8允许一个企业多标段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中多个标段按标段顺序来确定最终中标标段。按标段顺序以序号小的标段优先。
3.1.9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本地行政部门备案。
五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相关交通划线工程的企业。
3.2.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察看现场,了解现场及周边情况,熟悉场地使用空间以及道路楼距等情况,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作出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各种借口提出额外费用、索赔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3.2.3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所有的材料和施工做法应按国家和当地省市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等相关施工规范、规定、质量标准进行。
3.2.4本标段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等大包干方式、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本标段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具体实施安排需按招标人要求落实。
六标段资质要求:
3.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2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第一、二、三、四标段管理要求
4.1中标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采用人工收费形式向占用停车泊位的停车者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4.2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取得的停车泊位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引发的法律责任,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投资经营管理其取得经营权的停车泊位并按要求做好泊位线、标牌等相关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对交付使用的泊位线、标牌等相关设施如有受到损坏,需于正式经营前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修缮(费用自负),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
5.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 10 日至2016年 8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5.2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办公室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情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情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如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六标段另需携带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10.联系方式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7-67778855
网 址:www.nywlzy.com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8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7-6117998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2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5637790980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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