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执法记录自动采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记录自动采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自动采集系统
项目编号:RZZB-ZF-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96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2号
联系方式:胡闽 13720836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海燕 0591-8752968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执法记录仪 | 10台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79000元 |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指定的地点(以合同签订的具体地址为准) | 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投标货物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
21口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 | 5台 | |||||
16口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 | 35台 | |||||
服务端软件 | 1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4)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节能减排、3C认证等),须提供产品节能减排清单有效的证明文件、3C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详见本章合格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15:30 至 2016年08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凭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