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受 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行政办公楼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W-16-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办公楼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23,945.2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A

行政办公楼绿化养护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8月10日 至 2016年08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8月10日 至 2016年08月16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7楼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0769) 82008993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317363-8115

 传真:(0769) 22317373      邮编: 52300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 (0769) 22317363-8115

附件:

一、招标文件:

二、公告附件:

发布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0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