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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传达室及大门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公安局传达室及大门围墙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安市公安局传达室及大门围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AGGZY2016-GC-5、SDTASJ2016- 0805

2.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20160984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公安局院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多个内容,分别是传达室工程、大门石材工程、伸缩门工程、围墙工程、旗杆工程、自动识别车牌起落杆工程、东大门工程等。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4.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智能化门禁设计安装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企业、外市(地)进泰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清欠办电话:0538-8280071)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0日09时0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徐永远

联系电话:0538-82755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白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E-mail: sanyangtaian@163.com

邮政编码:270000

电话:0538-5059099

传真:0538-505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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