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第六届“华合论坛”市区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顶山市第六届“华合论坛”市区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六届“华合论坛”市区亮化工程
1.2采购编号:PZC2016-6131Bj-64483
1.3工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路与诚朴路桥亮化工程;建设路东段铁路立交桥亮化工程;建设路东段许南立交桥亮化工程;
二标段:新华路铁路立交桥亮化工程;新华路湛河桥亮化工程;诚朴路湛河桥亮化工程;
三标段:光明路—凌云路河堤斜坡亮化工程;步行桥—光明桥两侧河堤斜坡亮化工程;步行桥—开源桥两岸绿化景观内亮化工程;
四标段:亮化照明配套新装箱变工程(南岸北岸各一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三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8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8)企业2013年8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四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并具备电监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8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8)企业2013年8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 11日至2016年8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
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8月 11 日至2016年 8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注意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法人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3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的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谈判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50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