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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留用地现状调查及选址方案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2: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黄埔区留用地现状调查及选址方案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16-GZ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留用地现状调查及选址方案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报价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和服务投标。

3、服务期限:从中标日期计算一年时间,如项目未完成应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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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资格;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对)

    备注: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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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11日 至 2016年08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91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4楼

十、开标时间:201691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105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2072
传真:020-82112072邮编:5105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1033189-8514
传真:020-81035818邮编:51017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1033189-851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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