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黄龙路、文化街、步行街道路铺装PPP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农安县黄龙路、文化街、步行街道路铺装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农安县黄龙路、文化街、步行街道路铺装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投资约1279.9万元,其中黄龙路(宝塔街-德彪街)长798M,宽度平均8.4M,面积67032 M2 ,投资280万元;
文化街(北环路-兴华路)长度1691 M,宽度平均8.8M,面积14880.8 M2 ,投资约497.9万元;
步行街(兴华路-黄龙路)人行步道改造长度448M,宽25M, 总面积11200M2,投资约392万元。
沥青混凝土路面长度448M、宽度16M、面积7168㎡、投资约110万。
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维护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县政府将购买社会资本方提供的公共服务。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社会资本方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授权机构。
3.服务年限:(建设期2个月+运营期15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中标方具体负责农安县黄龙路、文化街、步行街道路铺装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5年)资产负债率小于9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具有不低于项目建设成本的投融资能力,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不低于1200万元;
7.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市政工程投资或施工项目业绩;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六、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报名同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七、报名须携带资料: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项目授权主体:农安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农安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九、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3228103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