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6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蓝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
联系方式:黄警官 0599-5258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蓝 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16年生产设备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1443000.00 | 288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名单应包含投标代表)。(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 8月17日] (节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