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6-G3-SYHLS-23(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96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方式:曹立金 0777-69885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规划要求、规范和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供应商。竞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博或建筑专业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