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宜阳县锦屏北路、经六路及解放东路(民主南路至陶瓷厂)路灯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委托,就宜阳县锦屏北路、经六路及解放东路(民主南路至陶瓷厂)路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锦屏北路、经六路及解放东路(民主南路至陶瓷厂)路灯工程项目,宜政采〔2016〕87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第一标段为130.59万元,第二标段为34.18万元,第三标段为75.45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宜阳县锦屏北路、经六路及解放东路(民主南路至陶瓷厂)路灯、材料及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投标人具有道路及城市照明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
2016 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企业资质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⑥被授权人身份证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⑧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含网页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宜阳县红旗中路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0379-68828526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