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同心县强制戒毒所节能采暖炉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同心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强制戒毒所节能采暖炉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心县强制戒毒所节能采暖炉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同财(采)201607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文喜
项目联系电话:139954589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同心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马文喜 139954589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亚宁 15595335558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A座12楼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节能采暖炉安装及采购(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六)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锅炉生产或安装、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七)当地(同心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八)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现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九)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十)提供3个司炉证和1个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非投标单位人员无效),以上提供的证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十一)不允许联合投标;(十二)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A座12楼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到代理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