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0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洮南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洮南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C2016-096
采购人为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服务概况
2.1 服务名称:洮南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2.2 服务内容:对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修缮、购买房屋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等。
2.3服务范围及规模:
本服务涉及棚户区改造区域分为1个地块,征收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总费用约4.199亿元。
2.4服务地点:洮南市育英路南、民生公租房北、平齐铁路西。
2.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6服务周期:25年。
2.7 总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初步定为总费用的20%,在前三年计划按40%、40%、20%的比例支付,其余80%,分22年付。以上总费用支付的具体数额以实际签定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2.8服务费用:费率最高限价8%,从第四年开始支付,分22年支付,服务费用计算方式为每年年初未结清总费用余额乘以费率。以上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实际签定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
4. 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8月10日 至2016年8月16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8月10日 至2016 年8月16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 9:30—10: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会召开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 10 :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丽芹
电话:0436-622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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