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公开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
项目编号:【2016】兴宾施GZ第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156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东一路17号
联系方式:罗 工 13768688561/0772-5319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 工 0772-4215677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迎宾路1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 已由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兴发改社会﹝2015﹞10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2016】兴宾施GZ第11号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
建设规模: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2367.31平方米,其中1#建筑1713.36m2共建6层,2#建筑面积653.95 m2,建筑层数为5层,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3966469.14元
要求工期:2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1#~2#楼的施工和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3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 8 月 9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无预付款 。
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内按已完工程量的 80%支付,合同外按 60%支付;财政下达结算通知后,
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 5%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一年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机构: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2- 6445910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电话:0772-421858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东一路17号 地 址: 来宾市迎宾路168号
联 系 人: 罗 工 联 系 人: 翟 工
电 话: 13768688561/0772-5319606 电 话: 0772-4215677
传 真: 0772-5319606 传 真: 0772-4215677
2016 年 8 月 9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有要求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6.6469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16:50 至 2016年08月3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