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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ZD16-123AG)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连山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ZD16-123A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16-123AG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2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

1

注:项目具体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注册须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社保证明: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7、投标人若非所投大气自动监测设备(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的制造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投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格式,不得重复复印,报名前交原件核对)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③、④点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②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④税务登记证(或电子证书打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

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63-8718119

传    真

0763-8718119

邮  编

513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联 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78455/3367466

传    真

0763-3378200

邮  编

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78455/336746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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