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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2231-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鼓浪屿景区龙珠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

项目编号:2016-ZS22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73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鼓浪屿景区龙珠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海坛路1、2、3号

联系方式:0592-2063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洪先生 0592-22773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  5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或餐饮管理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无任何消防安全、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具有熟悉景区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承包经营管理经验,且在厦门现有经营1000平米以上、卫生等级达到A级的独立餐厅三年以上,年营业额达1000万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22000食品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或ISO9000体系认证之一),并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17:32 至 2016年08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   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胡小姐/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

其他:

一、E - mail:183791790@qq.com
二、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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