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营农场赵坟办公楼工程及监理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花营农场赵坟办公楼工程及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营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国营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杏花营农场赵坟办公楼工程及监理
2.2项目编号:ZCZBGK[2016]904号
2.3投 资 额:约59万元
2.4项目地点: 杏花营农场赵坟村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监2016年1月至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社保机构网页版及现场查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报名结束后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时间:
4.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7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3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应携带原件供查验、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各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保国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18803780689 电 话: 1893785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