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DXMGL201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强、芦美玉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835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刘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强、芦美玉 0431-8688355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永吉街交汇康盛时代2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DXMGL2016015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批准编号20160804),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装修改造工程
1.2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两个月
1.3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5预计金额:126.448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所有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2.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2.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36号五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锴
电 话:04318852519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永吉街交汇康盛时代212室
联系人: 夏强、芦美玉
电 话:0431-86883552
监 督 部 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4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永吉街交汇康盛时代212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36号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应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