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就菏泽市牡丹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四、招标项目编号:MDCGF2016-009
五、招标项目内容:牡丹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承办机构,保障时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所属省级分公司需在山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山东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执业资格的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投标人需是菏泽市分支机构;
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7、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
8、具备覆盖统筹地区的、功能完备的专项服务网络。在开展业务的统筹地区设立了专门组织架构;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控制度,能有效的防范和处置各类政策性风险、过渡医疗、骗保欺诈等经营风险和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9、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
3、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公司负责人到场报名的)或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省级分公司取得山东省保监会承办资质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及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的书面声明。
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路牡丹区委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5613166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0530-5359888
邮箱:hezetongli@163.com
地 址:菏泽市中山路169号天一小区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