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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工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0: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工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工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6-7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雪阳、索镜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281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

联系方式:张岩 联系电话:010-69842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雪阳、索镜 010-698281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十、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一拖一式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1套

一拖二式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2套

十一、采购用途:办公用 

十二、项目预算资金:2250000元

十三、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6、投标承诺函(格式)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9、税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国税或地税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点击新网入口)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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