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一中新校区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嘉祥县疃里镇第一中学就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一中新校区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一中新校区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JKGP-2016-CG-G0052
采购人:嘉祥县疃里镇第一中学
4、采购地址:济宁经开区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说明:
(1)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内,瑞祥路以南、吉祥路以北、嘉合路以东,占地约190亩,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82亿元。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暖通空调、消防、弱电智能化、幕墙、节能、校内市政及环境等专业设计内容。在提交全专业施工图时,同时提交设计内容的建筑信息模型(BIM、PKP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5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
4、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以报价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8月29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9日 08:30 - 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9日9:0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采购人:嘉祥县疃里镇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经开区嘉诚路北首东200米北一公里
联系人:房部长 联系电话:0537-699390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和霏 联系电话:0537-278333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23号兴唐大厦703室
监督部门:
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7-6981188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6988603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