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张庄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范县张庄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张庄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环境治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14】158号,招标人为范县张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HPYSG2016-0015
2、工程名称:范县张庄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环境治理项目
3、建设地点:范县张庄乡
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投资计划:总投资约600万元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拨付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法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前有效);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8日-8月14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
六、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张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134617915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03555 0393-69190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年8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