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关于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己由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洛财预〔2014〕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汝阳县大安工业区杜庄村倒虹吸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约79万元。
项目类型及性质:本项目类型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位于汝阳县大安工业区杜庄村。
规 模:汝阳县大安工业区杜庄村倒虹吸工程。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图纸和工程施工内容,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及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企业近三年(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人信用等级在B(不含B级)级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8 日至2016 年 8 月 1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响应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及职称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份。
(3)该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得变更。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响应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五、招标文件售价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领购时间另行通知,该费用不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每个施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额为叁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汝阳县国土资源局8楼 邮 编:4712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68226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邮 箱:hnydlys@163.com 联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3175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