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期)
项目编号:FJFR-G-2016-0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1-83638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雅莲0591-862155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 平台建设(二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本次采购的医用干色激光打印机属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备案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 9日起至2016年8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