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石碶医院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8月 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619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柴油发电机组 | 1套 | 800KW(常用功率)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 并联系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5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6年08月26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联系电话:88225170,传真: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08月30日09: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8月30日09:00时(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石碶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8266677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1903
联系人:王近娜、梁慧强、王莹巧、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69/87425583/87425570/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