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贵玉)采购文化设施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贵玉)采购文化设施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0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贵玉)采购文化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640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7日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 2016年8月17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至电王先生(0574- 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 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子包一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9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老师、徐老师;0574-8822517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30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告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30日14:00(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告示),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中心小学(贵玉)联系人:俞老师 ; 联系电话:0574- 88331632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函 | |||||||||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688195038.doc |
公开阅览标书:五乡标识标牌招标文件_2016881950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