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0804号
1、招标条件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实施方案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计[2014]117号”和“豫水计[2016]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县级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邑县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工程
2.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涡北贾滩项目区河道疏浚18.629km,岸坡整治37.258km,桥梁拆除重建17座,新建穿堤涵2座。太清郑集项目区河道疏浚18.45km,岸坡整治36.9km,拆除重建生产桥23座,新建节制闸1座,新建过路涵1座、重建过路涵1座;招标内容为工程施工及相应建设内容的建设和保修期工程监理。
2.3项目总投资:涡北贾滩项目区工程概算投资2860万元(其中中央1716万元、省572万元、县572万元),太清郑集项目区工程概算投资2236万元(其中中央1342万元、省447万元、县447万元)。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9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I标,五里河治理段长7.2km(断面桩号0+000—7+200段),河道清淤疏浚7.2km,生产区岸坡整治14.4km,拆除重建生产桥8座。
施工二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II标,五里河治理段长2.88km(断面桩号7+200—10+080段),河道清淤疏浚2.88km,生活区岸坡整治3.66km,生产区岸坡整治2.1km,拆除重建生产桥3座。
施工三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III标,五里河治理段长1.87km(断面桩号10+080—11+950段),河道清淤疏浚1.87km,生活区岸坡整治3.74km,拆除重建生产桥3座。
施工四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IV标,五里河治理段长1.77km(断面桩号11+950—13+720段),河道清淤疏浚1.77km,生活区岸坡整治3.54km,新建穿堤涵2座。
施工五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V标,五里河治理段长4.909km(断面桩号13+720—18+629段),河道清淤疏浚4.909km,生活区岸坡整治2.06km,生产区岸坡整治7.758km,拆除重建生产桥3座。
施工六标段:太清郑集项目区I标,急三道河治理段长7.4km(断面桩号0+000—7+400段),河道清淤疏浚7.4km,生活区岸坡整治3.6km,生产区岸坡整治11.2km,拆除重建桥梁3座,新(重)建过路涵2座。
施工七标段:太清郑集项目区II标,急三道河治理段长4.23km(断面桩号7+400—11+630段),河道清淤疏浚4.23km,生活区岸坡整治3.748km,生产区岸坡整治4.712km,拆除重建桥梁2座,新建节制闸1座。
施工八标段:太清郑集项目区III标,广亮沟治理段长3.35km(断面桩号0+050—3+400段),河道清淤疏浚3.35km,生活区岸坡整治1.7km,生产区岸坡整治5km,拆除重建桥梁8座。
施工九标段:太清郑集项目区IV标,广亮沟治理段长3.47km(断面桩号3+400—6+870段),河道清淤疏浚3.47km,生活区岸坡整治0.76km,生产区岸坡整治6.18km,拆除重建桥梁10座。
监理一标段:涡北贾滩项目区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及保修期工程监理。
监理二标段:太清郑集项目区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及保修期工程监理。
2.5 招标范围:鹿邑县涡北贾滩项目区和太清郑集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相应建设内容的建设和保修期工程监理;
2.6 工期要求:
施工标:120日历天
监理标:工程建设及保修期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企业自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8)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9)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企业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7)拟任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3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6企业自2013年8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2016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金成阳光世纪20号楼1205室报名。
4.2施工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版块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
4.3监理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版块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
备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每标段售价3000元/标段(含图纸费用),监理标售价2000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汲艳
联系电话:0394-72231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传 真:0371-86186929
网 址:http://www.sdqixin.com
9、水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鹿邑县水利局
电话:0394-7223167
地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2016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