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郸城县商务中心区人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商务中心区人防工程(监理)已经郸发改投资【2016】46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郸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王子大道以东,规划北一路以南,双拥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北
2.2 建设规模:约1027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2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应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证书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 8月8 日到2016 年 8 月 12 日此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7:00(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进行报名,办理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郸城县
联 系 人:霍立新
电 话:0394-3210800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七一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岩
电 话:13903719163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3222303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