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二次招标)
襄州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二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襄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襄州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购买714套商品住宅用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襄州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二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XZZFCG20160401 |
招标内容 | 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用房714套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
房源要求 | 1.襄州主城区及主城区规划区内的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不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已经建成的且网签备案必须在襄州区房管局的普通商品住宅房屋; 2.本次采购房源要求为现房;且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文件。产权明晰,无抵押(若抵押银行必须由贷款银行出具同意解除抵押的承诺方可参加报名)、冻结、权属纠纷等情况。 3.选定区域以襄州区主城区为主,同时考虑有入住需求的主城区周边工业园区内的房屋,但基础配套设施必须齐全、交通便利; 4.为便于入住后管理,原则上优先考虑整栋现房房源; 5.单套商品住房建筑面积限定为60-99平方米,单套最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9平方米; 6.参与投标的单个楼盘必须有符合本次采购房源相关条件的存量现房≥100套; 7.拟购房源必须建设手续齐全、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基本使用需求,配套设施齐全。 8.交房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 |
房源价格 | 以团购价格收购,收购价格按同楼盘、同品质的商品住宅前3个月销售均价的基础上再优惠≥3%(以襄州区房管局备案为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减免,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减免的税费优惠资金,应计入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折抵最后成交房款。 |
3.申请人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3.3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申请人可同时投标多个楼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单个楼盘为单位编制,即每个楼盘编制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以单个楼盘为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在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襄阳市襄州区红星路12号,襄州区城乡建设局院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8月 23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襄阳市襄州区红星路12号,襄州区城乡建设局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政府网站、襄州区政府网站、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联 系 人:高正国
电 话:18071168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毕春艳
电 话: 13387229898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