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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地震局佛山市防震减灾安全决策与服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地震局佛山市防震减灾安全决策与服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地震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防震减灾安全决策与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6139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防震减灾安全决策与服务平台建设

三、采购预算:2064819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本项目是佛山市防震减灾安全决策与服务平台第2年建设,项目开展佛山市地震安全公共服务系统、佛山市震害预测系统、佛山市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三方面开发工作,是在佛山市地震局以往工作基础上,特别是基于过去十几年来完成的项目,实现一个整合和集中成果的应用,是利用最新科技手段解决防灾减灾系列科学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承接采购项目的能力;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北京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5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8月9日至8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http://www.fs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采购人:佛山市地震局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3139760

联系地址:佛山市绿景一路39号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0757-8213260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

邮编:5280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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