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6-4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5268874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镇赉县
联系方式:徐凯0436-6177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女士15526887487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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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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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7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6-4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6】198号采购计划批准实施,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改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5.8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8750万元。工程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及范围: 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3 造价咨询完成时间:2016年 9 月-2018年 9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造价业绩项目至少三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
3.4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要求财务状况不亏损;
3.5 近一年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近两年缴纳社保和税收良好记录证明(2016年6月以前)(需提供社保明细单和缴税凭证)
3.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2016年 8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9 日 9 时30分。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凯 电话:0436-617781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1552688748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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