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大桥乡大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大桥乡大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二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名称: 尉氏县大桥乡大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二次)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56)号
2.3、工程地点:尉氏县大桥乡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及省、地、市、配套资金
2.5、投资总额:约220万元
2.6、质量目标:合格
2.7、 工期: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合同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1、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8日至 2016 年8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报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