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防汛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防汛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防汛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JLTXY-[2016]-0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4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韩先生0431-849943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田宇0431-813313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项目名称:应急防汛物资采购(第一标段)
用途:应急救援
货物名称:远距离救生抛投器、移动式多功能照明灯等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
1.2二标段项目名称:应急防汛物资采购(第二标段)
用途:应急救援
货物名称:无人机等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1.3三标段项目名称:应急防汛物资采购(第三标段)
用途:应急救援
货物名称: 超长防汛管带等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2.1.1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 2.1.2需提供远距离救生抛投器产品CCS证书、移动式多功能照明灯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规格产品);2.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2.2.1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2.3.1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 2.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3具有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同规格产品);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一标段:远距离救生抛投器需提供产品CCS证书、移动式多功能照明灯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三标段: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同规格产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物资设备以国内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