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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工况棚户区改造东营小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项 目 编 号:JLDNTZB-2016-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工况棚户区改造东营小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已经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九台区工况棚户区改造东营小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2.2 工程规模:建设进入附属设施配套,对小区道路、采暖外网、小区路灯、室外排水、围墙、大门等。

2.3 招标范围: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区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15,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114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820168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证原件(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 元,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299时,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旁新政)二楼开标210(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柒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志明

电话:13364611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北路36 

邮编:134000 

联系人: 王健宇 

联系电话:1564345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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