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楠杆镇邵湾村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罗山县楠杆镇邵湾村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G-2016-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楠杆镇邵湾村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山县楠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楠杆镇邵湾村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2项目地点:罗山县楠杆镇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近三年以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2016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9 月 1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如不到场或逾期送达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楠杆镇人民政府
地 址:罗山县楠杆镇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6-23300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0376-6755528
监督部门:罗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17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