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杨庄乡劳动保障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招标公告
西平县杨庄乡劳动保障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PGC-2016-09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杨庄乡劳动保障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已由驻财预[2015]6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平县杨庄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平县杨庄乡劳动保障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 投标单位须提供2013年8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3投标单位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6年 8 月 8 日至 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类似业绩;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年 8 月 8 日至 2016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帐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开 户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地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贰仟元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杨庄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 何先生 联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13839912271 联系电话:0392-3206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