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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佛山110接警大厅科技设备部分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11: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佛山110接警大厅科技设备部分改造(TC2016(SZ)XZ01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TC2016(SZ)XZ0110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佛山110接警大厅科技设备部分改造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3830.75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政府采购文件。

六、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属分公司的应符合第3点要求

3、  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此条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投标人);

4、  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若投标人为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单位,则必须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5、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  所提供的网络硬盘录像机等设备,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7、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政府采购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  企业营业执照;

10、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注:上述证照原件经核对后退回(《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七、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60808-20160815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808日至20160824日期间(窗口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备案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16083008:45--09:30

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十、    

投标截止时间:201608300930分。

十一、   

开标时间:20160830 09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808日至20160815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3200368

传真:83200368

邮编:528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

网址:www.fsggzy.cn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83209118

张小姐

0757-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09

邮编:528000

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十五、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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