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样本前处理系统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样本前处理系统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样本前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2016LHCG-H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523995576@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2)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7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等授权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书复印件。(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6)国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11:51 至 2016年08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东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