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在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千万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千万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现变更为:“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在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