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招标公告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CY201608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15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汉东路
联系方式:汪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
(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招标公告
依据供电物资采购要求,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拟对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CY20160808。
二、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kV配电工程(随州市二环路3号、擂鼓墩大道安达停车场)。
三、招标内容:4台箱式变电站,具体型号参数详本招标文件。
四、工期质量要求: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天内,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质量标准为合格,全新正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
3、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4、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
5、在随州、或随州相邻县市、或武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0.5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2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本单位在册人员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原件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须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委托人的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有养老明细证明的社保证明资料,单位社保证件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④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⑤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原件;⑦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都不接受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29日15时30分,地点为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QQ:1093607664
联 系 人:吴经理、杨经理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3、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4、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5、在随州、或随州相邻县市、或武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0.5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2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