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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ZDZB2015-SJ08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604360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杨志威,0431-89288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136043600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39252平方米,主要建设中学部教学楼、食堂、设备用房、体育馆、风雨操场等。

2.3 范围包括:中学教学楼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换热站及配电室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体育馆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00米风雨操场及看台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警务室及接待室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主门及侧门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四通路以南、英康路以北、英俊西街以东、英俊大街以西。

2.5 完成周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五年内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合同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2项,有从事相关工作15年以上经验。3.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2项类似设计业绩。3.4、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5、拒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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